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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_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zmhk 2024-05-29 人已围观
简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_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了解,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应该怎么制定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了解,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应该怎么制定啊?
2.小公司最简单财务制度是什么
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怎么写?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应该怎么制定啊?
第一节总则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
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
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
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第18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19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20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
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
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21条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22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23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24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25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26条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
具体如下: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27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28条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29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30条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机器设备;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4.运输工具;5.其他设备。
第31条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房屋及建筑物35年;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32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
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33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34条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35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2.损益表(年、季、月);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第36条计划财务部和各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37条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38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39条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
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40条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
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41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
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
会款审批权限如下:属预付货款、定金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的(含3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属贸易货款的,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含3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属自带汇票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属购置、维修固定资产的,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3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含1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元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属房地产开发和工业项目的,按已批准的合同的规定付款。
汇出境外的资金,外贸企业的经理、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可共同审批5万美元的(含5万美元)资金,其余:10万美元以下的(含10万美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至20万美元的(含20万美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20万至50万美元的(含50万美元)由总经理审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42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43条各单位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
凡付出款(物)5万元以上的,各单位财务必须逐项跟踪基1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计划财务部、总会计师和总经理。
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44条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
禁止坐支营来收入现金。
第45条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46条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钱柜。
第47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48条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49条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
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50条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六十四条审批规定报批。
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
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51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52条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
其中对介绍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付合同书和说明报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至1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1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53条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
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
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1000元以下抒总会计师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2000元以下的由部会计师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54条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第55条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5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56条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57条各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
各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
任何投资,均须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
第58条各单位所创的外汇限于进出中贸易使用。
其他外汇买卖的价格由总会计师根据市场情况审定一个最低、最高价,所进行的外汇买卖均不得低于审定的最低价、最高价。
第59条下属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
其贷款需公司担保的可报计划财务部审查。
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下属公司、企业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公司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后,50万元以下的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部经理审批。
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息。
本系统内的相互借款均计收本息。
第60条严禁下属公司、企业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61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62条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台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第五节工资及奖金第43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44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45条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总会计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46条下属公司、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具体办法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47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资金按下达的利润基数及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采取平时预提、年终结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48条实行全员抵押承包经营与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下属公司、企业,其工资及奖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第六节税收及利润分配第49条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第50条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利润上交和库存物资财务管理第51条下属公司、企业应上交公司的利润(含基数利润和分成利润),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
对不按时全额上交的单位,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计收利息。
第52条仓库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制度和保管规范,每月向财务部门报送一次库存报表,报表同时抄送上级财务部门。
第53条仓库每月由会计会同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编制出库存物资盈亏表,盈亏表同时抄报上级财务部门。
第54条对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仓库不得自行作财务处理。
盘亏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单位财务部审核,报经理审批后处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须呈报会计师审批后处理,5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第八节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第55条各下属公司、企业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
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56条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57条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58条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小公司最简单财务制度是什么
财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部的职能及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管理,反映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认真执行财务纪律。
3、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合理使用资金,厉行节约,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5、对政府财务、税务、审计、银行等部门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6、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决抵制不合理、不合法支出。
7、完成公司交予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的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定期报帐,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交主管审核,主管审核完交总经理。
2、科学地设置会计核算程序,正确使用会计帐簿,合理运用会计科目,按时完成记帐,结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内容真实,帐面整洁,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物相符,日记月结。
1、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不合理的未经批准的单据,弄虚作假的单据不予开支与报销。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及时整理入档,不得随意乱扔或丢失。
3、把好报支关,报支手续不健全一律不予支付和进帐。
4、帮助各工地保管建立健全实物台帐,定期进行盘查。
5、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财务室的机密。
6、加强支金的管理,负责对出纳的监督,定期对库存现金,银行帐户金额进行盘查,写出盘查表报总经理审核。
7、每月、每年度终结时,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会计报表,并且对费用,成本进行分析,写成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10、经常联系项目部,准确核算施工单位的各项费用,应拨工程款项,以及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11、与项目部,材料管理部门紧密联系,协助项目部做好材料管理工作,严把成本、质量控制关。
12、每月按期申报税金,负责处理好有关税务方面的关系。
13、对不符合国家《会计法》和公司规定的有权拒绝执行。
14、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出纳的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手续,在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章,并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处。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负责日常款项的的支付时,把好报支关,对不合法、不合规章制度的票据,一律不予支付。
4、每日终了时,对所发生的业务进行登帐,对结出余额与库存现金进行核对,以保证帐款相符,月终与会计的总帐进行核对,以保证帐帐相符。
5、每月末向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与银行日记帐核对,如有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写出对帐单交会计处,同时附银行对帐单。
6、定期编制简易现金流量表报公司总经理。
7、对已付的款项,需要报帐的必须及时督促有关人员报帐,需要入帐的必须及时交会计办理入帐手续,不得积压票据。
8、加强资金管理,对企业的资金要做到心中有数,定期报告总经理企业的资金情况。
9、为了企业的正常运行,当企业资金不足时,要及时上报总经理。
10、每次支付款项时,必须做好财务报销登记,必须有经办人签字。
1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妥善保管原始票据,日记帐,票据报销记录等不得随意乱扔或丢失。
12、未经总经理同意本企业银行帐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13、保守公司财务秘密。
14、对不符合国家《会计法》的规定有权拒绝执行。
15、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节、财务工作管理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4、财务人员要按规范化进行建账、记账、结算等业务,会计应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和有关部门。
5、财务人员对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票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6、财务人员应及时核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
7、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债权债务处理等工作。
8、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接交手续,办理接交手续由部门主管监交。
第三节、资金管理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及各项目部必须在国家合法银行中开设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公款私存,开户及销户按银行规定执行。
2、任何人不得擅自借用公司账户,不得利用公司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经济担保,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由银行支出的资金应有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审批的原始凭证或书面通知。
4、支票由出纳员管理,财务印鉴应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会计保管部门主管印鉴,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支票使用时必须有“支票领用单”,由领导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薄上签字备查,不得签发空头、空白、远期支票。
5、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经手人办理有关审核签字手续后到出纳员处报账,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6、财务人员月底时凭“支票领用单”转记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不足者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二、现金管理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现金必须限额存放,如遇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应请示部门主管,妥善保管。
2、严禁坐支现金和以白条抵库。
3、现金收支一般限于职工工资结算,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旅差费,个人劳务报酬,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能转帐或能以其他方式结算的,不准以现金支付。
4、支付现金:必须附有合法的、审批完备的原始凭证。由出纳人员核实金额、数量无误后,填制现金支出凭证,收款人签字方可支付。如代人办理取款业务,应由经办人在取款凭证上同时签字。
5、由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应有2人以上同往,必要时请求领导提供专车,委派保卫人员。
6、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
第四节、会计档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存盘。
二、会计凭证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年度、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归档保存。
三、会计账簿和报表按年归档,专人保管。
四、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节、结算与审批制度
一、管理费和财务费的报销
1.财务人员按要求将所报票据粘贴整齐,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所有的报销凭证最后应有总经理的签字。
2.由会计审核下列内容:
(1)重审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2)对数量、单价进行核对,并核对票物的相符性,负责人对会计意见有异议时,应同会计协商后再更改,如无异议,应签注“同意”并签名。
(3)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全的,会计和负责人不予审批。
二、人工费及材料费结算
1、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各施工人员开具的工卡、运卡、料卡等,同时在财务联签字。由生产副经理定期开具“施工结算单”,经技术员、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核算员进行核算,核算完的票据及时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2、外购材料要根据收料卡或发票结算。
3、如发生工、料、运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4、外购材料根据收料卡或发货票同上办理。
5、民工组每五天填记录单,每月汇总记录单,并由施工员、项目经理检查核准。
三、借款及其它
1、公司职员私人借款原则上不予,如发生父母疾病或去世、子女患病,本人婚事等情况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调查情况属实,可借给适当金额。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需综合办主任签字,总经理审批,但最高限额为5000元,不得突破。借款从本人工资逐月扣除。
2、业务人员必需的备用金,由项目经理、会计审批后借给,审批人应根据业务性质核准金额。
3、对伙管员、小车司机、采购员等人员实行流动资金定额限制,各项目部及公司财务人员不得兼任采购员,必须做到钱物分开。
4、借款人应在办完事后5日内报帐,否则不予二次借款。对于长期借款不清者,从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后至年底期间计息,利率2%,扣发借款未还一个月后的后几月工资,直至借款扣清为止。
5、民工借生活费,由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会计审批后方能办理,审批人应根据借款人所完成的工作量和单位资金情况审批,发生超借情况,由审批人员负责偿还。
6、员工工资调整、人员福利、奖罚及其它政策性的支出,由综合办主管审核造册,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7、项目经理的报支,应由总经理审批。
8、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下列支出:
(1)公司各部门的业务费及招待费。
(2)由公司决定购入的价值较大的固定资产。
(3)外部有关单位借款及各项预付款数额较大的。
(4)其它计划支出金额较大的。
第六节、出差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出差管理,根据我公司业务性质特制订本制度,本公司职员出差依据本制度报销旅差费及补贴费。
二、公司本部员工或项目部员工出差,每日补贴工作餐费50元,住宿费一百元,不得超标准食宿,超出部分自负。
三、因公出差宴客,费用应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上报总经理批准,凭票据报销。
四、如系投标、高级会议出差,因业务需要提高住宿标准,报总经理批准后,可据实报销。
五、由公司派遣出差的职工,可以依据公司外派时的具体规定报销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及相关票据。
第七节、项目部财务管理
一、项目部资产管理
(1)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资产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建立健全有关账户,配置专职保管、采购员、会计。
(2)项目部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由项目经理部提出书面购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询价情况、购置原因等),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到公司财务部报帐,记入公司固定资产台账。
(3)固定资产报废或出售由项目部书面报告公司,由总经理同意方可办理,出售或清理后的资金上交公司财务部。
(4)各项目部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拔,不论有偿或无偿,都需总经理同意,由总经理签发调拔单,各项目部同时应结转资产、资金帐卡。
二、内部审计制度
1.公司对项目部每年进行两次以上财务审计,工程中间一次,工程结束一次,也可以对具体事项进行专门审计。
2.审计人员由总工程师、综合办主任组成。审计组代表总经理进行工作,各项目部应持正确态度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3.每次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将审计结论写成审计报告上报总经理。
4.对审计出的问题,根据事情性质,严重程度,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处理方案。
第八节、财务纪律
财务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自觉遵守和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成绩显著者公司给与表扬和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与必要的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本人1个月工资。
1.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的。
2.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给他人资金或支付存款的。
4.利用账户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进行套取现金的。
5.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6.其它较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办法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交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编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的。
4.使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收取贿赂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公司财务秘密及挪用公款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的。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怎么写?
一、库存现金管理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3、不准用“白条”入帐。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二、银行存款管理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三、往来帐款的管理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四、内部牵制: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财务管理细则一、总原则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一)财务经理职责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4、其他相关工作。(二)财务主管职责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会计职责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出纳职责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账、对账;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
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账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账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账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账,一联送交财务处理账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账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账,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账或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账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账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
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账和保管账,及时与对方对账以确保账账、账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
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账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账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账)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账。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
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账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4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XX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账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账15年、明细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辅助账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罚则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10.5对违反3.5.8.1、3.5.8.2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内完成(统
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好了,今天关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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